也谈不连续竞价交易与新三板退市征求意见稿?
本文刊登在2016年10月24日中国基金报,为啃哥张驰在中国基金报的新三板专栏文章。在此转载。
本周,新三板最大的热点,是新三板不连续竞价交易与新三板退市。
新三板不连续竞价交易,是10月18日,股转公司监事长邓映翔,在中国徽商大会现场演讲首次提到,紧接着社会各方密集猜测,什么是“不连续竞价交易”。而紧接着,在10月21日,股转公司正式发布“关于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新三板主动退市,以及强制退市的具体要求。
不连续竞价交易是什么,目前没有明确说法。啃哥推测,是一种规则与竞价有交易类似,但是交易时间端缩短,在非常有限的时间内加大交易量,从而价格在短时间内比较公允的一种创新型交易模式。例如可以把每天交易时间的十分钟拿出来,作为不连续竞价交易,让创新层的企业,在这十分钟停止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而进入十分钟的竞价交易。因为新三板开户人数只有25万人,如果做到全天的连续竞价显然很不现实,那么,缩短连续竞价时间,到十分钟,或者二十分钟。在这很短的时间内进行比较集中的竞价交易,出现一个可参考的公允价值,这无疑是一种很有益的尝试。但是,关于具体的股转公司没有相关政策出台,显然该制度还是停留在讨论阶段。短时间内难以成行。
而10月21日(周五)发布的退市征求意见稿,则意义非常深远。我们总在说A股市场的退市难,说新三板应该能进能退,那么,退市制度的出台就显得尤为关键。该制度明确了“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的具体情况,以及具体公告程序。尤其是“强制终止挂牌”,力度不可谓不大。啃哥认为,震慑效用将非常明显,只会让挂牌企业更加规范运作,不敢违规,否则将不是口头警告,而是可能被“强制退市”。
强制退市情况包括11条,包括:
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并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啃哥提请注意,也就是说年初1-6月不能披露年报,直接会被要去退市。没有回旋余地。可见对于披露时间要求的重视程度。2)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啃哥认为,就是说只要审计师对于企业的报表提出质疑,审计报告不是正常标准审计报告,企业会被强制退市;3)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被中国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这里提到“重大违法”,可见对于挂牌公司的合法合规的重视程度。4)因欺诈挂牌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全国股转公司三次纪律处分;6)持续经营能力存疑;7)公司治理不健全,不能有效召开股东会与董事会;8)无主办券商督导超过3个月;9)强制解散;10)宣告破产;11)其他。
可以看出,强制退市制度已经不再是勉强说说,而是真刀真枪的开始了。并且大多数强制退市制度标准都已经是量化指标,认为操作空间很小。那么,对于新三板已挂牌企业的震慑,以及对于拟挂牌企业引导,都会起到很好的效应。
不连续竞价交易是在探索用创新型的交易制度改善新三板的流动性,而强制退市制度又从根本上保证了已挂牌企业和拟挂牌企业的规范性,以及合规性,是另一个层面的让资金敢于投资新三板,增加流动性。新三板正在快速一步步走向完善,各种信息全部都是利好的方向。那么,啃哥说,其实,流动性改善只是时间问题,需要的,就是我们分析,等待,提前布局。
2016年10月23日
开始于10点,完成于12点